临漳邮编:0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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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的邮编是多少?本页面提供河北下属的临漳的邮政编码信息。

省份河北
地区临漳
邮政编码056600
电话区号0310
下属地区详细邮编进入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说明:以上列表中的邮件编码056600不一定是河北临漳下辖各地的最详细区域邮编,但可以满足普通的邮寄需要。

例如:湖北武汉某街道的详细邮政编码为430021,但使用以上表格查出来的湖北武汉邮编为430000,邮编填写430000的信件、物品可以有效投递到武汉的下辖各地,而不是必须写成430021才能正确投递。

信封例子 信封例子

邮编信封:邮政编码056600-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问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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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漳”的留言: 关于“临漳”的留言

新增留言

--60.5.173.28 2009年6月27日 (六) 13:14 (CST)

留言: 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147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举报材料

  •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风诈骗国有土地
  •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土地局非法为土地易主 原土地证主人竟然不知
  • 转让土地所因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本不存在,实质是诈骗国有土地

被举报人:

1、非法为土地变更户主的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2、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风
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举报目的:

1、请求依法责令临漳县国土资源局撤销齐兆风利用诈骗手段取得的位于建行西侧的土地使用证书(2008025号);
2、政府副县长武保忠不做为,乱做为,以权代法,将国有土地签给个人。
3、赵生夫妇说“为办这个土地使用证花了一百万元”这一百多万元钱花给谁了?
4、追究相关违法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和理由:

位于建行西侧土地属于原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土地使用证,该公司已注销,该开发公司原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齐兆凤利用其原来在建行工作之便,利用不法手段得到了土地使用证,编造了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的过户申请及伪造过户协议,2008年年底取得了户主为齐兆风的新土地证,说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欠她55万元本息,其实根本就没这回事,更没有把土地转让给她,信访局已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我国刑法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欺诈手段取得公私财物,金额较大,已构成诈骗公私财物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举报人利用欺上瞒下的小人手段,伙同丈夫赵生利用其广播电视局局长的权势,仅用一份虚假的过户申请书通过不正当关系经土地局取得了副县长武保中的签字,副县长武保中明知有问题,却为其签字。(因先前建行找过副县长武保忠,他说该地建行不能集体盖房)。被举报人赵生、齐兆风的这种行为明显是在以权谋私,明目张胆地利用诈骗手段侵吞国有财产,而临漳县国土资源局不查明事实真相,也不让被举报人提供任何合法手续和证明,不经核实、不经四邻、不经原土地证所有人知道,就偷为被举报人办理了过户手续,新土地证号为(2008025)。

施工当天我们多次上前阻止均被社会人员强行抬走,(有证明材料)赵生、齐兆风还扬言,谁阻拦该事,将动用黑社会武力解决,就将谁朝死里打,我们不希望见到流血场面,但该事若不能秉公处理,我们也不惜贱命一条!!!

赵生、齐兆凤给我们还有公安局的领导说“我们给政府、土管局花一百多万元才买了这块土地”;这块土地没有拍卖;又没有法院判决,这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距我们上访已147天了,我们天天在网上发帖子,武县长为什么压着不处理?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何在?

临漳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办案,省国土资源厅能听之任之吗?查一下2008025号土地证档案,一切便知晓。据内部人士说,省国土资源厅检查临漳县国土资源局档案时,该档案就隐藏没报,没敢拿出来。也可以看一下市信访局转给县信访局的材料,该案件的违法证据很清楚。市信访局已责令临漳县国土资源局给该工程下达停工通知和查清事实。但临漳查后,至今不给处理。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查办此案,让临漳县不再继续有无法无天的事,民众不再受压,违法者不再猖狂。谢!

现在据我们开始上访已四个多月了,我们依然看不到齐兆凤办证的任何材料,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们很纳闷,事情合不合理就这么难回答?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们拒签”,我们说没有人让我们签字啊,随后市信访局的领导给临漳县信访局陈局长打电话问这件事,陈局长说事情已调查清楚,报武县长,等武县长说怎么汇报,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今年为河北省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我们的干部作风究竟建设在哪里?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向县领导反映只得到的是武县长的一句话“你们自己操心吧”。在我们忍受了长达两个多月的困扰后,只得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公安局派出所,我们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有错吗?武县长拿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如儿戏吗?先草率的把土地批给权贵,在隐患面前又不为我们排除、反而想方设法的阻挡,这是我们的父母官吗?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堆的象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在传染病如此猖狂的今天,我们的健康应由谁负责,我们的领导如此不关心民生吗??!

请领导到现场看看

我们的国家领导关心民众 提倡和谐;我们的省领导狠抓干部作风 提倡廉政;我们的县领导干了些什么?

联系人:崔兵印13930087366郭晓辉13230032538

建行家属院住户

2009年6月27

回复:您好!本站只是一个查询邮政编码的网站,您发布的信息难以被相关人员看到,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向其上级投诉。--James Qi 2009年6月28日 (一) 17:55 (CST)

新增留言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6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60.5.174.161 2009年7月16日 (五) 21:31 (CST)

留言: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6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举 报 材 料 被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河北省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凤 

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建行原职工四十户 举报目的:

    一、依法撤销赵生夫妇非法办理的建行家属院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政府副县长武保忠,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非法出让给个人;事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诉,不予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亦不给予申诉人答复。对其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关于市信访局说我们“拒签”之事,要求查看当时我们“拒签”的手续。 
    四、根据当时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以及我们长期公开占有使用的事实(如建行原职工每人每年从该门市租赁费中领取2000元、建设局接收我们八万余元,并为我们办理了施工证等),为我们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赵生夫妇在该土地上的非法施工严重妨害了我们家属院四十户居民的生活。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我们正常居住环境。 
    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1. 关于该争议土地的情况简介: 
   原河北省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现建行西侧的2.9亩国有土地属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公司存续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随同其北面的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现居住于该家属楼中的四十户职工住户。1996年40户职工集资20万佘元开发筹建了空地上南边的临街门市,每户职工从该门市处每年分红2000佘元直至2008年9月该门市拆除时。1996年将门市与职工居住楼房之间的空地硬化,硬化后建成篮球场,作为家属院职工们的健身场所。2001年四十户职工曾经集资准备将篮球场改建成住宿楼,当时集资每户5万,也绘制了图纸,也挖了地基,并向建设局交费8万余元同时也签发了施工证,由于物价上涨未能盖成,但上交建设局的8万余元至今未退。 
   2003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布破产,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唯独对该土地未作处分,(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建行40户职工所有。 
    2. 纠纷的起因:该土地被赵生夫妇非法据为已有。 
   2008年9月中旬,根据我县三年大变样,县城规划大拆迁精神,我们集资建成的临街门市也在拆迁之列,这时陈玉珂(建行原职工之一,现副行长)通知40户到他家开会,那天是晚上去的,开会时有人提议,成立一个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所以有一部分人推荐让齐兆凤牵头,因齐兆凤(建行原职工之一)丈夫赵生是拆迁办的副主任又是广电局局长,认识人多,路子广,上县里找人好办事,并又提出了几名成员,有王清海、刘书仲、陈玉珂、马文杰等几个代表组成了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并商定每户先拿起动经费5000元,把钱交到王清海建行卡的帐户上,钱都交齐后,过了几天后他们给大家讲“这事”办不成了,说“我们找了县政府的武保忠县长,武县长明确表示此地为无主土地不能归任何集体和个人”随后把大家每户集资的5000元又给退了回来。 
   到春节期间(正月初六)赵生夫妇突然在该地施工称其在2008年11月份就已办好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感到很震惊,当时前往土管局询问情况,并要求停工,国土资源局李局长说“人家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就是人家的,我们无法让其停工,”。 
   3. 申诉、上访经过以及得到的答复。 
   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赵生夫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和依据,但至今国土资源局未拿出任何手续,也未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到县信访局询问,国土资源局陈局长含糊其辞说“办理该证是根据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郜海与齐兆凤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让其出示材料,却以档案员不在为由推拖,我们一等再等。无奈只好找到了县长武保忠,武县长明确表示“给赵生夫妇办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借齐兆凤5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没钱还她就把这块土地给了她”。据此,我们询问了郜海,郜海给我们出具了证明说“临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我个人从未向任何个人借过款。”(2月4日郜海向我们出具了关于“没有此事”的书面证明)。

   由此可见陈局长给予我们的答复是不成立的。赵生夫妇必然伪造虚假文件骗取该地。 

之后,我们多次找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但他们既不公开赵生夫妇办证的材料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无奈我们反映到邯郸市信访局。依据市领导要求临漳县成立了调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土地的武保忠县长担任,信访局的柳局长、土管局陈局长、检察院胡科长等人为成员。调查小组到山西太原调查郜海取证时,正好撞见被告人赵生和妻子齐兆凤也在山西太原郜海那儿做郜海的工作。郜海让我们把他写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向调查组出示了当时他给我们出具的书面证明。调查组又查了建行的帐,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这五个多月来,我们多次问县信访局,调查组对我们的疑问避而不答。 

最近,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称处理结果已经送达给我们并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们拒签”,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按照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既使我们拒签,也就应该有当时的手续,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签字,执法人员的签字等。我们要求查看相关材料。

    4. 赵生夫妇非法施工对我们四十户居民生活的妨害以及我们排除妨害时遇到的困难。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公安局派出所。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堆的象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 


建行家属院四十住户 2009年7月16

新增留言

--60.5.168.13 2009年7月17日 (五) 08:41 (CST) 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7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举 报 材 料 被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河北省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凤 

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建行原职工四十户 举报目的:

    一、依法撤销赵生夫妇非法办理的建行家属院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政府副县长武保忠,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非法出让给个人;事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诉,不予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亦不给予申诉人答复。对其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关于市信访局说我们“拒签”之事,要求查看当时我们“拒签”的手续。 
    四、根据当时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以及我们长期公开占有使用的事实(如建行原职工每人每年从该门市租赁费中领取2000元、建设局接收我们八万余元,并为我们办理了施工证等),为我们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赵生夫妇在该土地上的非法施工严重妨害了我们家属院四十户居民的生活。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我们正常居住环境。 
    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1. 关于该争议土地的情况简介: 
   原河北省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现建行西侧的2.9亩国有土地属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公司存续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随同其北面的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现居住于该家属楼中的四十户职工住户。1996年40户职工集资20万佘元开发筹建了空地上南边的临街门市,每户职工从该门市处每年分红2000佘元直至2008年9月该门市拆除时。1996年将门市与职工居住楼房之间的空地硬化,硬化后建成篮球场,作为家属院职工们的健身场所。2001年四十户职工曾经集资准备将篮球场改建成住宿楼,当时集资每户5万,也绘制了图纸,也挖了地基,并向建设局交费8万余元同时也签发了施工证,由于物价上涨未能盖成,但上交建设局的8万余元至今未退。 
   2003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布破产,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唯独对该土地未作处分,(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建行40户职工所有。 
    2. 纠纷的起因:该土地被赵生夫妇非法据为已有。 
   2008年9月中旬,根据我县三年大变样,县城规划大拆迁精神,我们集资建成的临街门市也在拆迁之列,这时陈玉珂(建行原职工之一,现副行长)通知40户到他家开会,那天是晚上去的,开会时有人提议,成立一个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所以有一部分人推荐让齐兆凤牵头,因齐兆凤(建行原职工之一)丈夫赵生是拆迁办的副主任又是广电局局长,认识人多,路子广,上县里找人好办事,并又提出了几名成员,有王清海、刘书仲、陈玉珂、马文杰等几个代表组成了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并商定每户先拿起动经费5000元,把钱交到王清海建行卡的帐户上,钱都交齐后,过了几天后他们给大家讲“这事”办不成了,说“我们找了县政府的武保忠县长,武县长明确表示此地为无主土地不能归任何集体和个人”随后把大家每户集资的5000元又给退了回来。 
   到春节期间(正月初六)赵生夫妇突然在该地施工称其在2008年11月份就已办好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感到很震惊,当时前往土管局询问情况,并要求停工,国土资源局李局长说“人家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就是人家的,我们无法让其停工,”。 
   3. 申诉、上访经过以及得到的答复。 
   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赵生夫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和依据,但至今国土资源局未拿出任何手续,也未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到县信访局询问,国土资源局陈局长含糊其辞说“办理该证是根据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郜海与齐兆凤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让其出示材料,却以档案员不在为由推拖,我们一等再等。无奈只好找到了县长武保忠,武县长明确表示“给赵生夫妇办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借齐兆凤5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没钱还她就把这块土地给了她”。据此,我们询问了郜海,郜海给我们出具了证明说“临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我个人从未向任何个人借过款。”(2月4日郜海向我们出具了关于“没有此事”的书面证明)。

   由此可见陈局长给予我们的答复是不成立的。赵生夫妇必然伪造虚假文件骗取该地。 

之后,我们多次找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但他们既不公开赵生夫妇办证的材料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无奈我们反映到邯郸市信访局。依据市领导要求临漳县成立了调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土地的武保忠县长担任,信访局的柳局长、土管局陈局长、检察院胡科长等人为成员。调查小组到山西太原调查郜海取证时,正好撞见被告人赵生和妻子齐兆凤也在山西太原郜海那儿做郜海的工作。郜海让我们把他写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向调查组出示了当时他给我们出具的书面证明。调查组又查了建行的帐,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这五个多月来,我们多次问县信访局,调查组对我们的疑问避而不答。 

最近,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称处理结果已经送达给我们并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们拒签”,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按照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既使我们拒签,也就应该有当时的手续,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签字,执法人员的签字等。我们要求查看相关材料。

    4. 赵生夫妇非法施工对我们四十户居民生活的妨害以及我们排除妨害时遇到的困难。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公安局派出所。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堆的象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 


建行家属院四十住户 2009年7月17


留言:

--60.5.168.13 2009年7月17日 (五) 08:43 (CST)

留言: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7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举 报 材 料 被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河北省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凤 

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建行原职工四十户 举报目的:

    一、依法撤销赵生夫妇非法办理的建行家属院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政府副县长武保忠,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非法出让给个人;事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诉,不予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亦不给予申诉人答复。对其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关于市信访局说我们“拒签”之事,要求查看当时我们“拒签”的手续。 
    四、根据当时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以及我们长期公开占有使用的事实(如建行原职工每人每年从该门市租赁费中领取2000元、建设局接收我们八万余元,并为我们办理了施工证等),为我们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赵生夫妇在该土地上的非法施工严重妨害了我们家属院四十户居民的生活。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我们正常居住环境。 
    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1. 关于该争议土地的情况简介: 
   原河北省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现建行西侧的2.9亩国有土地属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公司存续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随同其北面的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现居住于该家属楼中的四十户职工住户。1996年40户职工集资20万佘元开发筹建了空地上南边的临街门市,每户职工从该门市处每年分红2000佘元直至2008年9月该门市拆除时。1996年将门市与职工居住楼房之间的空地硬化,硬化后建成篮球场,作为家属院职工们的健身场所。2001年四十户职工曾经集资准备将篮球场改建成住宿楼,当时集资每户5万,也绘制了图纸,也挖了地基,并向建设局交费8万余元同时也签发了施工证,由于物价上涨未能盖成,但上交建设局的8万余元至今未退。 
   2003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布破产,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唯独对该土地未作处分,(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建行40户职工所有。 
    2. 纠纷的起因:该土地被赵生夫妇非法据为已有。 
   2008年9月中旬,根据我县三年大变样,县城规划大拆迁精神,我们集资建成的临街门市也在拆迁之列,这时陈玉珂(建行原职工之一,现副行长)通知40户到他家开会,那天是晚上去的,开会时有人提议,成立一个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所以有一部分人推荐让齐兆凤牵头,因齐兆凤(建行原职工之一)丈夫赵生是拆迁办的副主任又是广电局局长,认识人多,路子广,上县里找人好办事,并又提出了几名成员,有王清海、刘书仲、陈玉珂、马文杰等几个代表组成了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并商定每户先拿起动经费5000元,把钱交到王清海建行卡的帐户上,钱都交齐后,过了几天后他们给大家讲“这事”办不成了,说“我们找了县政府的武保忠县长,武县长明确表示此地为无主土地不能归任何集体和个人”随后把大家每户集资的5000元又给退了回来。 
   到春节期间(正月初六)赵生夫妇突然在该地施工称其在2008年11月份就已办好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感到很震惊,当时前往土管局询问情况,并要求停工,国土资源局李局长说“人家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就是人家的,我们无法让其停工,”。 
   3. 申诉、上访经过以及得到的答复。 
   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赵生夫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和依据,但至今国土资源局未拿出任何手续,也未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到县信访局询问,国土资源局陈局长含糊其辞说“办理该证是根据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郜海与齐兆凤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让其出示材料,却以档案员不在为由推拖,我们一等再等。无奈只好找到了县长武保忠,武县长明确表示“给赵生夫妇办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借齐兆凤5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没钱还她就把这块土地给了她”。据此,我们询问了郜海,郜海给我们出具了证明说“临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我个人从未向任何个人借过款。”(2月4日郜海向我们出具了关于“没有此事”的书面证明)。

   由此可见陈局长给予我们的答复是不成立的。赵生夫妇必然伪造虚假文件骗取该地。 

之后,我们多次找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但他们既不公开赵生夫妇办证的材料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无奈我们反映到邯郸市信访局。依据市领导要求临漳县成立了调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土地的武保忠县长担任,信访局的柳局长、土管局陈局长、检察院胡科长等人为成员。调查小组到山西太原调查郜海取证时,正好撞见被告人赵生和妻子齐兆凤也在山西太原郜海那儿做郜海的工作。郜海让我们把他写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向调查组出示了当时他给我们出具的书面证明。调查组又查了建行的帐,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这五个多月来,我们多次问县信访局,调查组对我们的疑问避而不答。 

最近,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称处理结果已经送达给我们并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们拒签”,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按照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既使我们拒签,也就应该有当时的手续,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签字,执法人员的签字等。我们要求查看相关材料。

    4. 赵生夫妇非法施工对我们四十户居民生活的妨害以及我们排除妨害时遇到的困难。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公安局派出所。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堆的象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 


建行家属院四十住户 2009年7月17

新增留言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9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60.5.172.117 2009年7月19日 (日) 09:55 (CST)

留言:是党员的说句话?为什么向上反映情况169天了还看不到河北省临漳县的“正气” 举 报 材 料 被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国土资源局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保忠 
         河北省临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赵生及其妻子齐兆凤 

举报人:河北省临漳县建行原职工四十户 举报目的:

    一、依法撤销赵生夫妇非法办理的建行家属院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政府副县长武保忠,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非法出让给个人;事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诉,不予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亦不给予申诉人答复。对其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追究。 
    三、关于市信访局说我们“拒签”之事,要求查看当时我们“拒签”的手续。 
    四、根据当时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以及我们长期公开占有使用的事实(如建行原职工每人每年从该门市租赁费中领取2000元、建设局接收我们八万余元,并为我们办理了施工证等),为我们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赵生夫妇在该土地上的非法施工严重妨害了我们家属院四十户居民的生活。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我们正常居住环境。 
    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1. 关于该争议土地的情况简介: 
   原河北省临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临漳县建行的第三产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现建行西侧的2.9亩国有土地属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公司存续期间该土地的使用权随同其北面的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现居住于该家属楼中的四十户职工住户。1996年40户职工集资20万佘元开发筹建了空地上南边的临街门市,每户职工从该门市处每年分红2000佘元直至2008年9月该门市拆除时。1996年将门市与职工居住楼房之间的空地硬化,硬化后建成篮球场,作为家属院职工们的健身场所。2001年四十户职工曾经集资准备将篮球场改建成住宿楼,当时集资每户5万,也绘制了图纸,也挖了地基,并向建设局交费8万余元同时也签发了施工证,由于物价上涨未能盖成,但上交建设局的8万余元至今未退。 
   2003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宣布破产,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唯独对该土地未作处分,(有建行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当时家属楼一并转让给位于该土地北面的职工居住户使用的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建行40户职工所有。 
    2. 纠纷的起因:该土地被赵生夫妇非法据为已有。 
   2008年9月中旬,根据我县三年大变样,县城规划大拆迁精神,我们集资建成的临街门市也在拆迁之列,这时陈玉珂(建行原职工之一,现副行长)通知40户到他家开会,那天是晚上去的,开会时有人提议,成立一个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所以有一部分人推荐让齐兆凤牵头,因齐兆凤(建行原职工之一)丈夫赵生是拆迁办的副主任又是广电局局长,认识人多,路子广,上县里找人好办事,并又提出了几名成员,有王清海、刘书仲、陈玉珂、马文杰等几个代表组成了重建临街门市领导小组,并商定每户先拿起动经费5000元,把钱交到王清海建行卡的帐户上,钱都交齐后,过了几天后他们给大家讲“这事”办不成了,说“我们找了县政府的武保忠县长,武县长明确表示此地为无主土地不能归任何集体和个人”随后把大家每户集资的5000元又给退了回来。 
   到春节期间(正月初六)赵生夫妇突然在该地施工称其在2008年11月份就已办好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感到很震惊,当时前往土管局询问情况,并要求停工,国土资源局李局长说“人家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就是人家的,我们无法让其停工,”。 
   3. 申诉、上访经过以及得到的答复。 
   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赵生夫妇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和依据,但至今国土资源局未拿出任何手续,也未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到县信访局询问,国土资源局陈局长含糊其辞说“办理该证是根据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郜海与齐兆凤之间的债务问题。”我们让其出示材料,却以档案员不在为由推拖,我们一等再等。无奈只好找到了县长武保忠,武县长明确表示“给赵生夫妇办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借齐兆凤5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没钱还她就把这块土地给了她”。据此,我们询问了郜海,郜海给我们出具了证明说“临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我个人从未向任何个人借过款。”(2月4日郜海向我们出具了关于“没有此事”的书面证明)。

   由此可见陈局长给予我们的答复是不成立的。赵生夫妇必然伪造虚假文件骗取该地。 

之后,我们多次找国土资源局和信访局,但他们既不公开赵生夫妇办证的材料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无奈我们反映到邯郸市信访局。依据市领导要求临漳县成立了调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土地的武保忠县长担任,信访局的柳局长、土管局陈局长、检察院胡科长等人为成员。调查小组到山西太原调查郜海取证时,正好撞见被告人赵生和妻子齐兆凤也在山西太原郜海那儿做郜海的工作。郜海让我们把他写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向调查组出示了当时他给我们出具的书面证明。调查组又查了建行的帐,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这五个多月来,我们多次问县信访局,调查组对我们的疑问避而不答。 

最近,我们到市信访局问进展情况,市信访局的领导称处理结果已经送达给我们并打开电脑说“你看,4月30***们拒签”,我们很不理解,没有人让我们签字电脑信访系统里却出现了“我们拒签”,按照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既使我们拒签,也就应该有当时的手续,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签字,执法人员的签字等。我们要求查看相关材料。

    4. 赵生夫妇非法施工对我们四十户居民生活的妨害以及我们排除妨害时遇到的困难。 
   由于赵生夫妇的施工土堆到了我们围墙上连3岁的小孩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家(有照片),小院往外排水的水道也被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我们自己集资挑开了墙外的砖石土块,县领导却派了公安局进行干予,并把我们的人带到了公安局派出所。现在我们楼前垃圾堆的象小山,臭味熏天,苍蝇蚊虫乱飞。 


建行家属院四十住户

2009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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